一般條款及細則: |
1. | 參加者必須為新意文儀網上公司會員 (凡指普通會員或企業會員),方可參加是次推廣活動。 |
2. | 活動推廣期由2016年7月15日至2016年10月14日,包括首尾兩天 (「推廣期」) (必須以網上交易期計算),而所有交易必須於推廣期內進行。抽獎日期將於2016年10月24日至2016年11月4日晚上11時59分59秒止 (「抽獎期」)。一切以活動的系統時間為準。 |
3. | 客戶必須於推廣期內於新意文儀網站連續三個月購買任何網上產品滿港幣15,000元或以上,而每個月總額不少於港幣5,000元,方可合資格參加是次大抽獎。而每間公司只能參加抽獎一次。 |
4. | 若客戶需退款或退貨,必須在發票日期的五個工作天內進行。此退款或退貨金額,將不會計算於該月之指定累積金額內。 |
5. | 每間公司只能限一位普通會員或企業會員代表該公司參加抽獎。 |
6. | 客戶購買滿指定金額後,可透過新意文儀網上進行「2016飛越大抽獎」一次。所有獎品均以隨機形式抽出,客戶即時知道中獎結果。 |
7. | 獎品包括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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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 價值港幣3,000元旅遊禮券一張 (1名) |
(ii) | 價值港幣2,000元旅遊禮券一張 (2名) |
(iii) | 價值港幣1,000元旅遊禮券一張 (3名) |
(iv) | 價值港幣100元超級市場禮券 (1,000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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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合資格抽獎者將於2016年10月24日至2016年10月28日期間,將收到由新意文儀發出的電郵通知該公司進行抽獎活動。 |
9. | 有關得獎結果將於2016年11月7日刊登於新意文儀網站(www.new-idea.com.hk)、星島日報及英文虎報。得獎名單會以公司編號作公佈。得獎名單公佈後一個月內新意文儀會以郵寄形式寄出所有獎品給得獎者。 |
10. | 所有獎品均不可轉讓或兌換現金。 |
11. | 新意文儀對客戶參與抽獎獲取獎品而引申之所有費用,將一概不負責任。 |
12. | 新意文儀對獎品供應商所提供之義務及服務均無任何責任。任何有關獎品質素或價值之爭議,須由得獎者與供應商直接解決。 |
13. | 如有任何爭議,新意文儀保留最終決定權。 |
14. | 推廣生意的競賽牌照號碼:047394-5 |